按照财政部此前下发的《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》规定,会计软件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,确保对同类已记账凭证的连续编号,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的删除和插入功能,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日期、金额、科目和操作人的修改功能。
情况一:
T3标准版\普及版10.8.1和10.8plus2直接提供恢复记账功能
点击 总账==》凭证==》恢复记账前状态
然后选择月初状态
提示输入密码,输入当前使用用户的密码即可
情况二:
用友通10.1、10.2、10.3和 T3用友通标准版10.8-10.9 以及U6、T6各版本
不在直接提供恢复记账功能分2步操作
1、步骤一,要激活菜单(要不然看不到此菜单)
在总帐菜单à期末菜单à点对帐菜单
在对账界面,按同时按Ctrl+H 会有如下提示
此时可直接点确定,再退出此界面
2、步骤二,执行恢复记账
在总账=》凭证=》恢复记账前状态
提示输入密码,输入当前使用用户的密码即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