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3\T6-各版本 反向操作之   反记账

2017-02-20

按照财政部此前下发的《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》规定,会计软件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,确保对同类已记账凭证的连续编号,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的删除和插入功能,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日期、金额、科目和操作人的修改功能。


情况一:

   T3标准版\普及版10.8.1和10.8plus2直接提供恢复记账功能

点击 总账==》凭证==》恢复记账前状态

然后选择月初状态

提示输入密码,输入当前使用用户的密码即可


情况二:

  用友通10.1、10.2、10.3和 T3用友通标准版10.8-10.9 以及U6、T6各版本

 不在直接提供恢复记账功能分2步操作

1、步骤一,要激活菜单(要不然看不到此菜单)

在总帐菜单à期末菜单à点对帐菜单

在对账界面,按同时按Ctrl+H 会有如下提示

此时可直接点确定,再退出此界面

2、步骤二,执行恢复记账

在总账=》凭证=》恢复记账前状态


提示输入密码,输入当前使用用户的密码即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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